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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应对国际贸易环境变化、贸易摩擦及进口冲击等外部风险,帮助受影响企业稳定经营、加快转型升级,我省持续推进贸易调整援助工作。为方便企业规范、高效开展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指引如下:
受境外贸易限制措施、贸易摩擦、进口严重冲击等国际贸易环境变化不利影响,导致核心生产经营指标出现下滑的企业。
1.在我省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在“信用中国”和“信用安徽”平台上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企业因外部贸易环境变化导致在连续12个月内相关主要产品产销量、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核心经营指标至少一项出现明显下滑,并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
3.企业已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贸易调整方案,明确经营优化、结构转型或产业升级路径,并已按计划组织推进、有序实施。
1.市场开拓:产品检测认证类,为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而办理产品进入境外目标市场销售所需的市场准入产品认证、体系认证等检测认证、环保合规验证及原产地规则适配检测等。营销推广类,包括为调整境外目标市场布局、稳定经营而采取营销方式调整、海外营销渠道搭建与推广等。
2.风险防范:知识产权类,为防范涉外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在目标市场申请商标注册/确权、开展商标/专利侵权风险筛查分析或投保境外知识产权侵权责任险等涉外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涉外法律类,为应对贸易摩擦、出口管制、外国海关扣留货物、跨境电商纠纷等贸易风险,向外国监管部门提出申诉、和解、仲裁、诉讼,以及开展进出口贸易合规审查等涉外法律服务。
1.企业申报: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2.市级初审:各市商务部门受理、审查、转报。
3.省级审核:省商务厅组织评审、认定项目。
1.贸易调整项目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信用记录证明。
3.第三方专项审计报告(证明经营指标下滑)。
4.贸易调整实施方案。
5.检测认证、知识产权、法律、营销等服务合同及相关凭证
具体申报时间及申报材料以所在市商务主管部门通知为准。
详询电话:安徽省商务厅 0551-63540143
皖ICP备2024046534号-1
皖公网安备340192020023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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